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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


 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:
  为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,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各项行政许可制度的实施工作,整顿规范危险化学品市场秩序,根据宜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》精神,经研究决定于4月下旬至5月中旬开展一次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检查时间
  1、4月25日至30日,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自查。
  2、5月1日至10日,市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检查。
  3、5月11日至15日,省、宜春市安监局对我市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抽查。
  二、检查内容
  1、企业成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。
  2、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。
  3、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情况。
  4、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及采取的监控措施情况。
  5、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。
  6、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情况。
  7、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情况。
  三、检查要求
  1、各企业要本着对人民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,切实重视本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
  2、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,并将制度在厂区、车间上墙。
  3、要按国家法律、法规的有关规定,加快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相关证件,经营企业5月底前要全面结束办证工作。
  4、要切实加强隐患整改,抓好日常安全管理。
  5、各企业要将本次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报告,并详细填写附表,于5月15日前报市安监局。


樟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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